(1)使用高純乙炔的人員應配備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不接觸銅、銀或汞。避免使用含銅超過66%的黃銅、含銅和銀的焊接材料以及含汞的壓力表。
(2)進入有高純乙炔存在或泄漏的密閉空間前,應先檢測乙炔濃度,并強制機械通風10分鐘以上,直至乙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作業過程中,每30分鐘會有人對其進行監測,可燃氣體含量不應高于爆炸下限的20%。
(3)動火作業時,所有可能與易燃易爆材料連接的設備和管道應通過堵塞盲板與系統完全隔離和切斷,必要時應拆除連接管道。
(4)電石庫內不準有水。
(5)使用高純乙炔氣瓶時,應注意:
注意固定和防止傾倒。嚴禁使用臥推。對于已經躺下的乙炔瓶,不允許直接露天使用。使用前需靜置15分鐘,再連接減壓器使用,否則會有危險。輕卸氣瓶,禁止敲擊、碰撞等粗魯行為;
乙炔瓶和氧氣瓶同時使用時,兩瓶之間的距離應大于10m。瓶內氣體不得干凈使用,留有0.05MPa以上的余壓氣體;
乙炔瓶不應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應采取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應大于10m。鋼瓶閥門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10以下溫水解凍即可。
乙炔氣瓶在使用時配備專用減壓器。工作前檢查防回火裝置,否則禁止使用。當閥門打開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閥門側面后面,緩慢移動。
(6)高純乙炔站應注意:站房內允許冬季取暖時,不應使用電明火,應使用光管散熱器,避免積灰和靜電感應,并應距乙炔發生器1m以上。當氣溫低于0時,發電機和防回火裝置可用氯化鈉水溶液代替水防凍。高純乙炔發生器管道凍結可用熱水解凍。移動式乙炔發生器夏季應遮陰,防止高溫和熱輻射;乙炔發生器設備運行時,操作人員應密切注意各部分壓力和溫度的變化。如果發現壓力表讀數突然升高或安全閥漏氣,或啟動幾分鐘后壓力表指針不升,應停止運行,排除故障。嚴禁超過規定的壓力和溫度。